关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2-03-16来源:三台县融媒体中心作者:三台县融媒体中心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
优待证申领工作的公告
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2022年3月1日起,我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已正式启动。优待证作为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
一、集中申报时间
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申请条件
1.优待证申请前,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建档立卡工作;
2.申请人应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3.非我省户籍的常住人员应提供在四川省内常住地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年及以上且未断缴的或在四川省常住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领取养老金的证明。
三、申领对象
1.退役军人;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不符合申领条件:
①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②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③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2.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确定。
五、申请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
(二)户口簿;
(三)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6个月以内);
(四)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批准书等档案资料(退伍
证与本人档案入伍或退伍时间不一致的提供);
(五)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六)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残疾军人提供);
(八)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九)立功受奖证件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整个申领工作安全、有序,请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待对象申请前主动联系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具体申领时间以乡镇安排为准;
(二)如有其它优待证申领相关的问题,可咨询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或者联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333130。
特此通告。
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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