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时间:2022-05-16来源:三台县融媒体中心作者:三台县融媒体中心三台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县城区道路交通压力,确保城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批准,三台县公安局定于2022年5月23日零时起,启用一批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并处罚。
一、抓拍地点
1.涪滨路与马望路交叉路口;
2.樟树路与文华路交叉路口;
3.潼川大道与科创路交叉路口(南北干道与东西干道);
4.中立路(花园加油站);
5.中立路(花园场镇);
6.绵三路与四平路交叉路口(芦溪场镇);
7.绵三路与狂欢小镇交叉路口;
8.三射路与中新场镇交叉路口;
9.三盐路(永新加油站路口);
10.廊桥辅道;
11.三盐路(高山路口);
12.芦花大道与魁星楼交叉路口;
13.芦花大道与中立路交叉路口;
14.绵盐路与小永路交叉路口;
15.三射路与中涪路交叉路口(中涪路路口);
16.潼川大道与马望路交叉路口(发达伟业路口);
17.绵三路与灵兴车管所交叉路口(灵兴车管所路口);
18.绵三路与遇仙街交叉路口(灵兴场镇十字路口);
19.绵三路与建设街交叉路口(刘营场镇十字路口);
20.芦溪富民街与绵三路交叉路口(富民街路口);
21.西平建设街与芦跃路交叉路口(建设街路口);
22.西平南街与芦跃路交叉路口(南街路口);
23.绵三路与吴家渡交叉路口。
二、抓拍车辆
小型及以上机动车辆。
三、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4.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四、处罚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到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三台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6日
- [06-29] 三台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 [06-24] 关于开通稳经济政策咨询服务热...
- [06-17] 注意!20日开始这条路限高通行
- [06-16] 注意!这条道路近期将会封路施...
- [06-14] 三台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 [06-14] 三台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 [05-31] 关注!一文带你读懂人力资源社...
- [05-30] 关于三台人才形象标识获奖作品...
- [05-25]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城区噪声污...
- [05-17] 关于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停机...
- [05-16] 关于启用道路交通区间车速监测...
- [05-16] 关于启用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