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评自查自改的公告
时间:2023-05-30来源:三台县融媒体中心作者:三台县融媒体中心三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评自查自改的公告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工作部署要求,明确四类重点场所对照八类重点问题开展自评自查自改。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现就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评自查自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场所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等。
(二)敏感特殊场所。包括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医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剧本娱乐场所等。
(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
(四)人员居住场所。包括村民自建出租房屋、老旧小区等。
二、整治重点
(一)火源管理。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二)电源管理。电器线路敷设、使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四)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五)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六)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七)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八)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在发生火灾时无法及时有效通知相邻单位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三、工作要求
各类社会单位(场所)、乡镇、行业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针对自查发现属于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纸质台账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同步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于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并认真填报《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填报工具》(下方二维码)。
三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5月30日
三台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责编:陈怡
审核:宋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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